據國外媒體報道,全球最大代工芯片制造商臺積電的辯護律師周二表示,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奧克蘭阿拉米達高級法院的陪審團日前已裁定中芯國際違反協議不當使用商業機密,違背雙方簽署的1.75億美元專利使用費協議。
臺積電的辯護律師杰弗里·查寧(Jeffrey Chanin)周二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臺積電美國部門此前已向阿拉米達高級法院提起訴訟,指控中國最大的芯片制造商中芯國際違背與臺積電在2005年簽署的協議,從而給公司帶來了超過10億美元的損失。臺積電在訴訟中指出,中芯國際使用了臺積電芯片制造程序的商業機密。查寧稱,奧克蘭州立法院陪審團已裁定中芯國際使用商業機密,違背了雙方簽署的專利使用費協議。
臺積電在2003年針對中芯國際提起了一系列法律訴訟,指責后者以雇用臺積電前員工的方式來竊取技術專利。兩家公司隨后在2005年1月達成調解協議,中芯國際同意將向臺積電支付1.75億美元。中芯國際當時曾表示,1.75億美元將于今后六年中陸續向臺積電支付,即前五年每年支付3000萬美元,第六年支付2500萬美元。
臺積電在2006年8月25日在美國加州阿拉米達高級法院再度提起訴訟,指控中芯國際、中芯國際(上海)、中芯國際(北京)以及中芯國際美國子公司。臺積電稱,中芯國際違反2005年與其達成的和解協議,并繼續不正當使用臺積電的營業秘密,因此要求對中芯國際進行包括損害賠償以及禁止令的處罰。中芯國際隨后反訴臺積電,稱其不但違反此前的和解協定,而且違反雙方應遵守的誠信義務及公平處理的協定,并要求臺積電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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